交通建設工程招標公告發布
一、事項名稱
交通建設工程招標公告發布
二、設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公開招標的項目,應當依照招標投標法和本條例的規定發布招標公告、編制招標文件。招標人采用資格預審辦法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的,應當發布資格預審公告、編制資格預審文件。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資格預審公告和招標公告,應當在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依法指定的媒介發布。在不同媒介發布的同一招標項目的資格預審公告或者招標公告的內容應當一致。指定媒介發布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境內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不得收取費用。編制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應當使用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制定的標準文本。
2.《電子招投標辦法》第十七條:招標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中載明潛在投標人訪問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的網絡地址和方法。依法必須進行公開招標項目的上述相關公告應當在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和國家指定的招標公告媒介同步發布。
三、申請條件
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受理后的交通建設工程。
四、辦理材料
無需辦理材料。
五、辦理機構
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六、收費標準
不收費。
七、辦理流程
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持CA鎖登錄“江蘇交通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點擊“招投標管理”;選擇“招標公告”;點擊“添加”進行招標公告備案;招標公告備案完成后點擊“公告發布”。
八、辦理地點
僅限網上辦理,登錄“江蘇交通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九、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十、聯系電話
400-6666-101。
十一、辦理時限
根據交易需要即時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