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城東路4號4幢房屋出租項目
交易項目名稱 | 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城東路4號4幢房屋出租項目 | |||||
項目編號 | ZZCQ2024091100054 |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4年9月12日 | 掛牌期滿日期 | 2024年9月24日 | |||
批準單位 | 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 |||||
掛牌公告期 | 公告期內如無意向承租人報名,則本公告,自動延期5個工作日。 | |||||
批準文件 | 1、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文件(淮開經發[2020]18號); 2、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文件(淮開經發[2023]10號); 3、關于國資公司自營及受托資產房屋公開掛網招租的情況匯報; 4、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總經理辦公會會議紀要 第2號; 5、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總經理辦公會會議紀要 第8號; | |||||
出租人名稱 | 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 |||||
出租標的物 概況 | 1、本次出租標的位于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城東路4號 ,出租標的為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城東路4號4幢,面積為3832.86平方米; 2、本次出租標的物無抵押,無重大經濟糾紛及行政訴訟事項; 3、出租人不組織意向承租人集中現場勘察,房產相關具體資料、設計方案及圖紙請咨詢出租人; | |||||
租金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江蘇中泰房地產土地資產評估測繪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 ||||
評估報告書編號 | 蘇中泰估字【2024】第XC04005號 | |||||
評估核準(備案)單位 | 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 | |||||
評估基準日 | 2024年4月25日 | |||||
租金估價 | 人民幣459943.2元/年 | |||||
租賃期限 | 租賃期限為2年 | |||||
年租金底價 | 首年年租金價格為人民幣551931.84元(最終以成交價確定)。第二年年租金同首年年租金最終成交價。 | |||||
特別事項 說明 | 1、本次出租標的為現狀出租,不額外增加附屬設施設備; 2、本次出租項目不接受自然人和任何形式的聯合體承租人參加競租。 3、在租賃期間,水電等與經營產生的相關費用按房屋租賃合同樣本第四條執行; 4、履約保證金:人民幣6萬元整。承租人在簽定租賃合同前須向出租人繳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6萬元整。合同終止時,待出租人驗收出租房屋完畢后,如無任何破壞建筑及附屬設施、無違約違規行為,且結清所有費用后,無息退還承租人; 5、本次出租標的業態為生產經營; 6、本次出租標的有原承租戶,原承租戶有優先承租權; 7、原承租戶已對本標的進行了裝修。如原承租戶競得本次出租標的,則本次出租標的按現狀交付;如原承租戶未競得本次出租標的,則本次出租標的按照房屋裝修前毛坯空置狀態交付給本次出租標的承租人,不額外增加附屬設施設備; 8、意向承租人必須符合安全、衛生、環保、市政等方面的規定和要求,不得違反安全生產、衛生防疫、環境保護等有關規定; 9、意向承租人在申請承租前應自行至出租標的現場仔細查看,并向相關部門了解出租標的實際情況。出租標的房屋建筑面積、使用面積以現場展示為準,不調整相應的租金價格; 10、意向承租人應接受出租標的現狀,成交后,不能以該現狀影響其工商、消防、安檢等手續辦理,致使不能按預想方案使用房屋為由,要求解除、變更《房屋租賃合同》或要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 11、承租人應保證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有效,如因提供虛假材料導致出租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保證金或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承租人還應承擔給出租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12、本公告僅為本次出租的簡要說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申請承租決定之前,應仔細了解出租人提供的相關資料及房屋租賃合同樣本中相關條款要求,并在本項目掛牌期間進行相應的實地查看、進行調查和風險評估,審慎決策。 | |||||
意向承租人應具備的具體條件 | 1、意向承租方要求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2、意向承租方須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須提供承諾書原件); 3、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相關組織機構或出租人的不誠信名錄,不得承租房屋從事違法犯罪活動(須提供承諾書原件); 4、意向承租方應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參與本次競價不存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性情形(須提供承諾書原件); 5、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須提供承諾書原件); 6、意向承租人必須符合安全、衛生、環保、市政等方面的規定和要求,不得違反安全生產、衛生防疫、環境保護等有關規定(須提供承諾書原件); 7、意向承租人若為境外投資者,應當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和負面清單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資安全審查有關規定(須提供承諾書原件); 8、意向承租人在確認為最終承租人后,須承諾在出租公告規定的時間內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須提供承諾書原件); 注:承諾書須上傳到報名系統中 | |||||
備查文件 | 1、批準出租文件 2、產權權屬相關證明 3、評估報告 4、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備案表 5、房屋租賃合同(樣本) 6、房屋使用安全協議書 | |||||
其他說明 | 一、意向承租人須提供的申請材料: (一)意向承租方為自然人應提供: 1、身份證(復印件); 2、“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中須提供的材料(原件); 3、意向承租登記表(原件)(格式請見附件); (二)意向承租方為法人應提供: 1、營利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者“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復印件)】、非營利法人和特別法人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2、單位基本情況介紹(原件); 3、單位內部同意參與本次承租的決策文件(原件); 4、“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中須提供的材料(原件); 5、意向承租登記表(原件)(格式請見附件); (三)意向承租方為非法人組織應提供: 1、非法人組織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2、非法人組織基本情況介紹(原件); 3、非法人組織同意參與本次承租的決策文件(原件); 4、“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中須提供的材料(原件); 5、意向承租登記表(原件)(格式請見附件); 上述所有材料原件、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自然人須簽名按指印 《意向承租登記表》請見附件。 二、申請程序: (一)本次公開出租實行互聯網交易,意向承租人在公告期內登錄易交易平臺(www.ejy365.com)進行注冊報名。 注冊會員您可以參考:如何注冊會員?項目報名您可以參考:如何報名? 報名時,需要上傳公告“其他說明”中第一條意向承租人須提供的申請材料進行網上報名。具體操作詳見報名如何上傳附件:報名如何上傳附件; 如在系統使用過程中存有操作問題,可咨詢易交易400客服,聯系電話:4008289082 (二)公告期滿,交易中心將會同出租人根據意向承租人所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并確定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人;符合條件的,交易中心將在易交易系統上向意向承租人發送“資格審查合格通知”。 (三)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人,則采用網絡競價的方式確定承租人。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人,則采取以不低于首年年租金底價的價格與意向承租人協議租賃。 (四)保證金及價款支付: 1、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人須按交易中心發給的“資格審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證金繳納方式和繳納期限,支付保證金人民幣6萬元,以確定正式參加承租,逾期則視為放棄。意向承租人在被最終確定為承租人后,其所繳納的保證金可轉為承租履約保證金。 2、意向承租人在被最終確定為承租人之日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并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約定支付租金。 3、意向承租人交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次出租所涉評估報告及其所披露內容,已完成對本次出租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出租公告內容及出租標的全部現狀。意向承租人被確認為承租人后,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拒簽房屋租賃合同或拒付租金或放棄承租的,該行為構成違約,交易中心將根據出租方申請,將承租人繳納的承租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劃轉出租人,補償出租人損失。 (五)淮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照《關于優化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收費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蘇發改收費發﹝2023﹞851號文件向出租人和承租人收取產權交易服務費。出租人和承租人產權交易服務費必須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前繳清。 | |||||
聯系方式 | 聯系人 | 許女士(交易中心) | 盧先生(出租人) | 投訴電話(肖女士) | ||
聯系電話 | 0517-80996107 | 18121699111 | 0517-83638028 |
附件:
4、承諾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