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耗聯采字〔2020〕1號
各有關企業:
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精神,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治理高值醫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37號)要求,全面深化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制度改革,推進構建全國性聯盟采購機制,減輕群眾就醫負擔,按照國家組織、聯盟采購、平臺操作的總體思路,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作為采購聯盟,委派代表組成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聯合采購辦公室(以下簡稱聯合采購辦公室),代表各地區公立、軍隊醫療機構及自愿參加的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等實施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由天津市醫藥采購中心承擔聯合采購辦公室日常工作并負責具體實施。
現發布《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文件(GH-HD2020-1)》,歡迎符合要求的企業參與。
聯合采購辦公室
2020年10月16日